
很多人都會覺得租倉庫收押金是不合理啊。但事實遠非如此。在合同中,押金是一個常見條款,在租房合同中用押金抵償物品損失,只是押金款項的用途之一,并不是押金條款的主要目的。押金存在的目的主要為了保障合同方履約。租倉庫時押金存在的意義也就在于此。因為托管倉庫實行的是墊付制度,倉儲公司每月需要為你墊付倉儲租金、物流快遞費等費用,然后才與你結算,一站式倉儲云倉這里面是存風險的。

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則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

押金是指一方向另一方繳納一定的費用,以確保其行為不會對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可以按事實賠償,也可以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爭議后,退還押金。如果拖欠,將被扣除。
押金是可替換的。當事人一方為對方提交實質標的物后,為了保證交付的標的物能夠返還,一般要求對方支付相當數額的押金。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當沒收押金,作為解除合同的一種方式,體現了對未支付押金一方利益的保護。
押金,在實踐中又稱保證金、風險抵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