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嚴格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根據需要配置和維護消防設備和設施(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標志、安全通道等)。
4、倉庫外應有消防通道和有效的預防措施。
5、加強人員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根據倉庫的實際情況對要求進行補充和完善。' />

1、安全用電,防止過載、短路、絕緣老化。
2、嚴格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根據需要配置和維護消防設備和設施(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標志、安全通道等)。
4、倉庫外應有消防通道和有效的預防措施。
5、加強人員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根據倉庫的實際情況對要求進行補充和完善。

1.檢查倉庫是否持有《易爆物品儲存許可證》,檢查倉庫儲存區域內的安全距離、倉庫外部安全距離、倉庫周邊環境是否發生變化,安全距離內是否有增加建筑物、臨時房屋等設施。
2.檢查登記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檢查賬務、卡、貨是否一致,是否丟失、被盜、偽造。
3.檢查爆破器材倉庫是否有專職看守人員,是否有雙鎖雙鎖管理,是否有日夜值班的警衛人員。
4.檢查庫區、倉庫的防火、防盜、報警、防爆、防雷、消防設施是否齊全,庫區是否有警示標志,是否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5.檢查倉庫門上是否有明確標示批準的風險等級、儲存品種、最大允許儲備金、負責人等標識,并檢查倉庫庫存是否超過最大允許儲備金。
6.檢查性能有沖突的爆破設備是否有庫存,是否有過期產品和違法偽劣產品的存放。

1、是否依法通過消防行政許可或消防備案抽查;建筑物或場所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的使用性質相符;經過專家評審并投入使用的物流倉儲場所,是否落實原特殊消防設計及相關針對性技術措施。
2、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3、建筑物是否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防火分區和疏散設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
4、室內外消防用水是否滿足滅火救援需求,建筑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5、倉儲物品管理是否符合《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GA1131—2014)的有關規定;是否存在物流作業、倉儲、經營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且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情形。
6、電器設備安裝使用和線路敷設是否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用火用電管理是否到位。
7、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采用易燃可燃芯材的金屬夾芯板材搭建臨時建筑。
8、是否明確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制定和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物流倉儲場所,產權單位與使用單位或者承包、承租、被委托單位是否以書面形式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